环保政策

环境管理责任 东莞市瑞丰电子有限公司于2000年开始积极从事环境保护,并引进环境管理系统,在2008年导入ISO14001认証。 公司致力于环境保护,以此为公司重要章程,并投入大量资金持续改进。现在不但有自己的环境实验室,更有完善的环境管理组织体系,能迅速组织资源为客户服务。 在产品开发初始阶段己经将环境因素考虑在内﹔  我们透过资源的最佳运用,降低成本并保护环境安全﹔  我们记录并改进与环境相关的处理程序﹔ 我们将生态与金融风险减到最低﹔ 我们自主声明保証符合环境管理指令,让客户更放心使用我司的产品﹔

环境管理方针、政策 进行宣导培训  全员了解环保理念 透过内外管制  逐步完善环保体系 实施源头管理  限期消灭有害物质

RoHS限制使用对环境有害的物质 彻底执行RoHS,2003年1月27日欧盟协议2002/95/EC关于在电器电子设备中禁止使用以下环境有害物质 RoHS六种有害物质:

RoHS六种有害物质:

鉛(Pb) 汞(Hg) 镉(Cd) 六价铬(Cr6+) 聚溴联苯(PBB) 聚溴苯醚(PBDE) 1000 ppm max 1000 ppm max 100 ppm max 1000 ppm max 1000 ppm max 1000 ppm max